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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/台北報導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已滿三年,卻僅一成多的卡債族得以更生,遠低於日本的八成五以上;反貧困聯盟、卡債受害者自救會質疑現行的債清條例問題多多,已擬妥修法版本,請朝野立委共同提案修法。
新修草案將透過公正第三人進行強制調解,取代現行的銀行主導協商;在調解過程中,銀行必須提供債權說明書,讓債務人了解其本金、利息、違約金、清償數額、抵充情形等資訊,不能再由銀行黑箱作業。
目前的債務人申請更生後,要等法院裁定後才能免於訴訟、強制執行,新修草案規定,只要債務人申請更生,債權人不得催收、訴訟或強制執行。
為避免債務人流落街頭,新修草案也增設自用住宅特別條款,讓卡債族可以區分清償信用貸款及擔保貸款。
文章來源: 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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